農村公路正經歷由“通”到“暢”再到“好”的轉變。既要把農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護好、運營好,讓農村公路成為鄉村振興的加速器,將公路建設與產業發展、民生改善深度融合。
家門口的幸福,起于阡陌交通。近日,國務院公布《農村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我國農村公路領域迎來首部行政法規。《條例》把“四好農村路”建設以法規形式固定下來,是鄉村建設的重大利好。落實《條例》精神,要讓農村公路與鄉村產業同頻共振,推動其從出行工具向產業載體升級,實現從交通線到發展線的跨越。
水電路氣房是農村基礎設施的“五大件”。其中,路即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如果說城市公路是動脈,那么一條條農村公路就猶如靜脈和毛細血管,同樣不可或缺。隨著打贏脫貧攻堅戰,不讓任何一地因交通而掉隊,我國已歷史性解決了農村地區出行難問題。不過,農村公路發展依然相對滯后,還不能滿足農業農村需要,依然是城鄉發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現。這就要求把農村公路發展放在服務城鄉融合發展和推進鄉村振興中來謀劃。
“道如網,百業興”,公路之于農村,價值不僅在于通達,還在于賦能。當前,農村公路覆蓋近5億農村常住人口,縣道溝通城鄉、鄉道往來交織、村道抵田連戶,為農村帶來了人氣、財氣。農村公路不僅涉及人員流動、貨物流通,更是盤活農村資源、釋放鄉村活力的引擎。無論是推動農產品產銷對接,還是促進農村消費升級,抑或是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都離不開“四好農村路”。這意味著,既要把農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護好、運營好。
相較城市公路,農村公路長期以來存在重建輕養、資金短缺、責任虛化等痛點,特別是技術等級總體偏低,路網質量有待提升,管理養護短板較多,服務功能需要拓展。《條例》圍繞提高農村公路路網質量、加強管理養護、提高運營水平、強化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制度設計。一大亮點是,對村道建設管護作出專門規定,彌補了以往法律法規對村道規定的不足。《條例》是送給億萬農民的大禮包,為補齊農村交通設施短板提供了法規依據和剛性支撐。
農村公路正經歷由“通”到“暢”再到“好”的轉變。要讓農村公路成為鄉村振興的加速器,將公路建設與產業發展、民生改善深度融合。
農村公路建設需兼顧實用性與人文關懷,以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牽引,當務之急是靶向建設產業路。例如,在特色林果區修建產業便道,方便產品運輸;在民宿集群周邊拓寬路面,對接旅游需求。同時,加快建設民生路。路通了,還要聯動覆蓋相關公共服務,公路延伸到哪里,公交、物流、電商服務就跟進到哪里。例如,要引導快遞企業在村級公路沿線設點,實現“快遞進村”全覆蓋。總之,通過產業路、民生路打通資源路、要素路,助力交通與產業、民生協同振興。
農村公路是鄉村建設的重要方面,同樣要遵循鄉村建設的一般規律。這就要充分考慮不同地區、不同類型鄉村的階段特征以及客觀條件,差異化制定目標,使農村公路與區域經濟發展、鄉村產業布局、農民出行需求相適應。按照“宜寬則寬、宜窄則窄”的原則,合理確定建設標準,節約集約用地,強化生態保護。立足各地差異,順應人口變化和產業規律,探索適合不同地區的農村公路發展模式,促進農村公路助力鄉村產業提質增效。農村公路“三分建、七分養”,還要創新多元養護組織模式,推行“路長制+村民參與”等機制,調動農民積極性。
期待農村公路更加舒適、安全、耐久,道路通達,加快促進農業興、農民富、農村美。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