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發布《關于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發揮食品從業人員“內部吹哨人”作用,鼓勵其主動參與監督,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有效防范風險隱患。
當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多、鏈條長,許多風險隱患往往隱藏在生產經營活動內部,僅靠市場監管部門抽查、消費者投訴等外部監督方式,難以實現全面覆蓋和及時發現。此前,市場監管部門已建立針對內部舉報人的獎勵機制,由監管部門對查證屬實的舉報予以獎勵。此次《意見》的創新之處在于,將獎勵主體從監管部門延伸至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通過建立企業內部報告獎勵機制,激勵“內部吹哨人”主動報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推動企業及時自查自糾,避免風險擴大化。
《意見》明確了報告的內容范圍,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等,基本涵蓋食品生產經營的全部流程。從業人員可以通過“全國食品安全內部知情人舉報系統”向企業或監管部門報告,并可同步提出整改建議。這種“內部報告+外部監督”的雙軌模式,既能調動企業自查自糾的積極性,又能借助外部力量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及時消除突出隱患。這也意味著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將新增一道重要的“內部防線”。
為了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意見》鼓勵企業設立獎勵專項基金,依據報告的隱患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獎勵。這不僅是對“內部吹哨人”的正向反饋與肯定,還能增強企業的責任意識,推動食品安全管理從被動應付轉向主動預防。這一內部報告獎勵機制與此前監管部門主導的外部獎勵機制形成互補,有望構建起內外貫通、同向發力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讓食品安全防線更加牢固。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