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5月26日受權發布《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意見從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企業科學管理水平、健全企業激勵創新制度、建立健全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文化體系、優化企業綜合監管和服務體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統部署,重在以制度創新賦能企業發展,進一步釋放微觀主體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韌性、更有競爭力的現代企業,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為根本,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基礎,以完善公司治理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快建設更多世界一流企業,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定不移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有效覆蓋,完善黨組織發揮作用的制度機制。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充分激發各類企業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堅持以制度建設促發展,破解體制機制障礙,推動公司治理結構和組織形態創新,完善企業制度,支持和引導各類企業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經營管理水平。堅持分類引導、統籌推進,根據企業規模、發展階段、所有制性質等分類施策,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韌性、更有競爭力的現代企業。
意見提出,經過5年左右,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普遍建立適合國情、符合實際、滿足發展需要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治理結構更加健全,市場化運營機制更加完善,科學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推動自主創新、支撐產業升級、履行社會責任等作用充分發揮。到2035年,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完善,企業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為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奠定堅實基礎。
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方面,意見提出,健全企業產權結構,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支持民營企業優化法人治理結構,發揮資本市場對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動作用。
意見明確,強化控股股東對公司的誠信義務,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機構投資者作為積極股東。嚴格落實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設置獨立董事占多數的審計委員會和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機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領域信息披露制度,促進提升決策管理的科學性。
在健全企業激勵創新制度方面,意見提出,打造創新型企業組織形式。推動企業引進或共建一批新型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實施協同創新合作。推動大型企業優化采購標準、提升技術標準、實現供應鏈互通,向中小微企業開放創新資源、提供技術牽引和轉化支持。鼓勵企業創新創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完善創新要素高效配置機制。完善開放型的企業人才制度,健全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完善企業技術轉化管理制度,支持行業領軍企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概念驗證、小試中試、檢測認證等技術服務。加快國有企業轉制科研院所改革,按規定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發揮特色優勢,開發適合科技型企業輕資產特點的金融產品。
健全創新導向的激勵機制。鼓勵企業注重中長期價值創造,賦予項目團隊充分自主權,有效運用多種方式強化激勵。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知識產權運營機構。(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