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數據跨境流動規則明確。4月17日,為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國家網信辦、國家數據局聯合印發《促進和規范金融業數據跨境流動合規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重點圍繞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明晰金融業數據跨境流動規則指引,給出多個場景便利外資金融機構在華展業。中國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指南》實施情況及效果,不斷優化完善,持續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
隨著金融領域對外開放的深入,“引進來”和“走出去”并舉,外資金融從業機構不斷在華展業興業,中資金融從業機構加速拓展海外市場,數據跨境需求日益迫切。在內容上,《指南》重點圍繞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明晰金融業數據跨境流動規則指引。
針對跨境支付、跨境匯款、跨境開戶、跨境購物等活動情形,《指南》結合金融業務實際,擴展形成47項具體的可免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的金融業務場景,全面銜接《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相關要求。
針對無法免于數據跨境相關合規義務,但基于實際情況又存在數據出境需求的,《指南》梳理形成常見金融業務場景61項。連同可免于相關合規義務的活動情形,作為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認可的具有出境必要性的108項金融業務場景,可以視為一次行業級數據出境安全預評估工作,力求提前完成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在出境安全評估中所涉工作,以期后續配合國家網信部門進一步提升評估效率。
此外,《指南》明確金融從業機構需在充分評估并確保相關業務與數據處理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方可向境外提供數據。
業內專家認為,給予金融從業機構明晰的規則指引,有利于促進金融業數據跨境流動更加安全、有序、高效,有助于打造更加友好包容的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國際競爭力和規則影響力。
權威專家表示,《指南》可以指導金融從業機構更好落實《規定》要求,充分發揮政策紅利,進一步便利金融業數據跨境流動。
比如,針對銀行為客戶辦理跨境交易業務、境內個人在境內電商平臺購買境外商品、服務所涉及的跨境付款服務等諸多實際場景,均在《指南》中予以明確可以免于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等合規義務,為正常的跨境金融業務開展降低合規成本,提高企業運營效率。
而針對《規定》中無法豁免出境安全評估義務的常見數據跨境業務場景,例如辦公管理、財務管理等業務場景,《指南》亦給出金融管理部門認可出境的情形,方便外資金融從業機構在華展業時與集團母公司之間溝通交互。
此外,《指南》充分銜接現行法律法規、金融管理部門要求,規范行為,防范數據安全風險。《指南》梳理提出金融業務場景類別、描述及對應個人信息數據項清單,避免金融機構因自由裁量權過大造成數據違規出境,從源頭治理潛在風險隱患。充分借鑒過往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工作經驗,提出部分敏感數據項出境前應當實施脫敏處理等合規要求,強調金融機構應采取必要的數據安全保護管理和技術措施,切實保障金融業數據安全。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