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供應鏈金融業務,六部門聯合出手規范。2月6日,人民銀行發布消息稱,為強化供應鏈金融業務規范管理、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總局、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關于規范供應鏈金融業務引導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更好服務中小企業融資有關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共21條內容,明確供應鏈金融發展內涵方向、保障中小企業權益,并規范商業銀行供應鏈金融管理、有效防范業務風險。
從劃出的多條紅線來看,《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要發展多樣化的供應鏈金融模式,支持供應鏈上中小企業開展信用貸款及訂單貸款、存貨貸款、倉單質押貸款等動產和權利質押融資業務,推動供應鏈票據擴大應用。供應鏈核心企業要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或不當增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要堅持信息服務的本職定位,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未依法獲得許可不得開展金融業務,杜絕信息中介異化為信用中介。
近年來,隨著供應鏈金融加快發展,一些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和第三方公司等,通過搭建供應鏈信息服務系統,為各類供應鏈金融活動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撐。在提升中小企業收款保障及融資可得性、促進供應鏈金融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潛藏一些問題和風險。
如相關業務開展情況處于監管盲區、核心企業存在信用過度擴張風險、供應鏈信息服務系統缺乏必要的設立標準和管理規范等。
此次規范文件的出臺,旨在規范商業銀行供應鏈金融管理,健全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規范管理框架。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表示,該文件的出爐一方面厘清了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的市場定位及業務邊界,另一方面也從具體產品、業務模式等層面給予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商業銀行以方向性指導,有助于促進供應鏈金融市場健康、高質量發展。
其中,《通知》對相關商業銀行提出嚴格要求,一要完善供應鏈金融信用風險管理,對于出現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持續為負、預付賬款或應付賬款比例異常、嚴重信貸違約等情況的核心企業,嚴格控制風險敞口。要嚴防對核心企業多頭授信、過度授信以及利用供應鏈金融業務加劇上下游賬款拖欠。
同時,切實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銀行要在建立健全貸款盡職免責機制基礎上,嚴格履行貸款調查、風險評估、授信管理、貸款資金監測等主體責任,加強核心風控環節管理,提高貸款風險管控能力,不得因業務合作降低風險管控標準,不得將貸前、貸中、貸后管理的關鍵環節外包,防范貸款管理“空心化”。
要規范供應鏈金融業務合作管理,定期評估合作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情況等,對于存在違法違規歸集資金、提供虛假客戶資料或數據信息等情況的,應限制或拒絕合作。
此外,還要強化供應鏈金融信息數據管理,完整獲取身份驗證、貸前調查、風險評估和貸后管理所需信息數據,加強對借款人信息的保護。
“根據文件內容看,信息中介異化為信用中介是其中的典型業務紅線和問題,后續相關機構需要對標征求意見稿文件及早開啟合規機制的建設及完善。”蘇筱芮稱。
(來源:北京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