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上海監管局發布的行政出發信息表顯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因提供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被罰款合計80萬元。
同時,違規行為具體落實到個人。時任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電子商務項目組網上商城業務部客戶經理趙晶遠,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負有直接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此外,廣東監管局對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作出處罰。
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因新增信用卡業務產品種類未按規定期限報告,被罰款25萬元。
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授信額度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信用卡風險監測機制存在缺陷,被罰沒合計350.71萬元。另外,時任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總經理羅東華被警告并罰款7萬元。
可以看到,近期被披露的各銀行信用卡中心大部分存在隱瞞事實資料或沒有充分告知條款內容、員工行為管理不到、違反審慎經營原則等違規行為。
早在2016年4月,關于《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要求,發卡機構應通過本機構網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申請條件、產品功能、收費項目與標準、安全用卡知識和信用卡標準協議與章程等內容,并及時進行更新;發卡機構應在信用卡協議中以顯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標準和計結息方式、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條件和標準,以及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的詳細情形和收取標準等與持卡人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事項,確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確認接受。
(來源: 藍鯨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