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交所官網更新了2024年下半年首份A股市場監管措施:針對某上市公司未及時就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并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風險提示不充分等違規行為,上交所對該公司采取監管警示措施。
證券交易所作為資本市場的一線監管者,針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采取監管措施,是其在“兩強兩嚴”監管理念指引下,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多措并舉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提供支撐的關鍵舉措。
今年年初,證監會主席吳清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經濟主題記者會上表示,從監管方面來說,下一步工作重點是突出兩個字,一個是強,一個是嚴。其中,強,就是要強本強基;嚴,就是嚴監嚴管,就是依法從嚴監管市場,依紀從嚴管理隊伍。
在筆者看來,強本強基是提升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要實現這一目標,嚴監嚴管是有效抓手。
一方面,通過嚴監嚴管,有利于更好服務投資者,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增強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和信任,吸引更多的資金特別是中長期資金參與市場。
以今年上半年為例,滬深北交易所累計對538家A股公司的660起市場違法違規事實采取監管措施,同比增長27.66%,充分釋放嚴監嚴管信號。其中,信息披露作為資本市場生命線獲監管重點關注,30.43%的監管措施與之有關。
由此可見,監管借助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嚴監嚴管,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違規成本,對違規行為形成有力震懾,進而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形成對投資者實打實的保護,筑牢資本市場之本。
另一方面,嚴監嚴管是加強上市后監管的具體舉措,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讓企業更好發揮主體作用,提升投資價值,特別是圍繞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繞道違規減持行為、多年不分紅或分紅比例偏低行為的“嚴監管”,不斷夯實資本市場之基。
例如,6月14日,深交所向某上市公司下發監管函,要求其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未履行分紅承諾的行為,進一步增強分紅意識,提高投資者回報水平。經查,該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1.6億元、1.26億元、1.65億元、1.84億元,未分配利潤均為正,但除2021年度外,其余年度公司均未履行分紅承諾。
投資者是市場之本,上市公司是市場之基。嚴監嚴管通過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施以精準重罰,形成看得見、摸得著的投資者保護舉措,對塑造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環境,促進投融資良性循環,提升市場韌性,穩定市場運行等方面意義重大。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