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荊州分行因違規轉嫁成本被罰款25萬元;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荊州分行因違規挪用個人線上自助小額消費貸款、違規向客戶轉嫁成本,被罰款50萬元。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荊州監管分局發布的“荊金監罰決字〔2024〕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荊州分行因違規轉嫁成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被處以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根據“荊金監罰決字〔2024〕8號”,時任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荊州分行公司業務部負責人的劉暉,對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荊州分行違規轉嫁成本事項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被給予警告。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荊州監管分局發布的“荊金監罰決字〔2024〕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荊州分行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個人線上自助小額消費貸款違規被挪用于購買理財;違規向客戶轉嫁成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被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根據“荊金監罰決字〔2024〕10號”,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市支行副行長的熊家華,對違規向客戶轉嫁成本事項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被給予警告。
(來源:每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