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我國刑法第二十條有關正當防衛的規定因為電影《第二十條》而引發熱議,不少觀眾就此上了一堂法治課。
3月8日,“兩高”報告提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不約而同提到刑法第二十條的內容——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對77名被告人以正當防衛宣告無罪;最高檢工作報告顯示,2023年,檢察機關審查認定屬正當防衛依法不捕不訴261人,同比上升25.5%。
最高法工作報告明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不是口號,“第二十條”已被喚醒,還要持續落到實處。這樣的表態擲地有聲,鼓舞人心。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是一項法定權利,也是廣大人民群眾與違法犯罪作斗爭的重要手段。自1979年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制度有明確規定以來,司法機關運用這一制度處理了不少案件。然而,“第二十條”已被喚醒,意味著它曾經處于一種“沉睡”狀態——一些正當防衛者沒有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一些見義勇為者被認定為防衛過當。
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法律規定本身比較原則和抽象,而案情往往錯綜復雜,何為“不法侵害”、如何判斷“正在進行”、如何區分防衛與互毆,并非易事;受傳統司法理念、司法慣性的束縛,一些司法人員可能因為“以前的案件都是這么定的”而不敢“輕舉妄動”;諸如“死者為大”“誰鬧誰有理”等觀念和輿論環境,往往會對辦案人員形成不小的壓力,等等。
“第二十條” 從沉睡到被喚醒,背后是社會的進步、法治的進步,是人民的力量和法律工作者的擔當。
進入新時代,人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有了更高要求?!芭ψ屓嗣袢罕娫诿恳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成為越來越多司法機關和辦案人員的重要使命,不斷得到踐行。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不應被機械地適用,法理情統一才是司法應有的樣子。隨著昆山反殺案、福建趙宇案、淶源反殺案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正當防衛案件的依法準確處理,“第二十條”在實踐中不斷被激活。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的指導意見,對正當防衛制度作出細致明確的規定,對此前司法實踐中辦案人員面臨的一些不好把握的問題進行了細化,對相關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轉化為更多切實行動。
“我們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這是電影《第二十條》中一句觸動人心的話。法條是抽象的,人是鮮活的,每個人的經歷不同,因而會在危急時刻作出不同的選擇。某種角度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法律或者說司法工作傳遞給人們的正是“應該向何處去”的信號。通過“指引”更多人的人生,法律塑造著我們這個社會的價值取向和價值體系。
期待公平正義的成色更足,期待法治的光芒能夠照亮每個人的內心與前行的道路。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