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武隆警方偵破一起特大制售假酒案,抓獲涉案人員53名,摧毀一個輻射全國的“特供”假酒包裝、生產、批發銷售網絡,揭開“特供”假酒黑產內幕。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規定,目前市場流通的“特供”“內供”“專供”酒均系非法產品。
此類假酒案件近年來并不少見。有數據顯示,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北京警方先后破獲各類假酒案件25起,查獲假酒4萬余瓶、包材40余萬件,其中就包括大量“特供”酒。而從此次重慶警方破獲的案件來看,這些“特供”酒以普通基酒灌裝,加上酒瓶和包裝盒,成本也不過四五十元。同時,涉案假酒不僅在包裝上非法印制了與知名品牌白酒相同的注冊商標,而且包裝上還醒目地使用了黨政軍機關“特供”“內供”“專供”等標識字樣。可以說,制售“特供”酒行為不僅欺騙了消費者,而且侵犯了正規企業的商標權和名譽權,擾亂了市場秩序。更為惡劣的是,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須予以嚴厲打擊。
其實早在2013年11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就下發通知,要求酒類企業不準生產標注有“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的白酒。2020年9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2022年,公安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近年來,在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相關打擊整治工作的作用下,制售“特供”酒泛濫勢頭已得到一定遏制。然而從現實看,其仍有死灰復燃風險。而為逃避監管,一些“特供”酒甚至轉入“地下”銷售,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也給查處工作帶來難度。
此類假酒之所以屢禁不絕,和市場需求、消費者心理有很大關系。一方面,“特供”產品在一些圈層很受歡迎,成為一些人炫富和宴請的招牌;另一方面,有消費者出于收藏、送禮等目的,愿意花高價購買此類酒品,如此既能彰顯自身實力,也能讓收禮者高興。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這些“特供”酒變成了具有社交甚至金融屬性的特殊產品。造假者正是瞄準了部分消費者愛虛榮,撐面子的心理,才敢肆無忌憚地制售“特供”酒。
無論以什么名義制售這類酒,其行為都貽害無窮,必須從多方面入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遏制其蔓延勢頭。首先,有關部門要加強制假源頭管控,針對“特供”酒包材集中流通區域的特點,注重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等地點,以及線上渠道,通過大數據技術篩查異常的網絡推銷,搜集疑似造假線索,并從包裝材料、商標制作、物流寄遞等各個環節入手查處違法行為。
其次,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要積極發揮作用,督促引導酒類生產企業和從業人員強化行業自律,自覺遵規守法,嚴格落實酒類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并對酒類包裝材料的生產和流通環節進行有效監督。
最后,消費者也應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充分認識到流向市場的“特供”酒只是騙人的把戲,發現相關產品要積極舉報。總之,只有從消費端堵住“特供”酒的市場需求,從源頭端切斷其造假資源,才能讓“特供”酒徹底銷聲匿跡。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