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亮相!7月20日上午,根據統一安排,北京、上海、廣東、四川等省市金融監管局正式掛牌。分析人士認為,各地派出機構統一掛牌,意味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部改革進程加快,派出機構基本組建完畢,下一步,應以此為契機,推動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更好地防范化解區域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
掛牌
7月20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0號門前人頭攢動,北京商報記者在現場看到,上午10時,原北京銀保監局舉行掛牌儀式,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的牌子摘下,換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
同日,上海、廣東、四川各省市及大連等計劃單列市的金融監管局,也統一迎來掛牌。在上海浦東新區合歡路35號,工作人員將原標牌摘下,掛上了新的標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廣東方面,換牌后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也正式亮相。
兩個月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于5月18日正式揭牌。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共有36家派出機構,包括北京、上海等中國內地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監管局,再加上深圳、大連、寧波、廈門、青島5個城市的監管局。
有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掛牌更名的36家派出機構行政級別并不完全相同,基本為正局級機構,計劃單列市為副局級機構”。在統一掛牌的當天,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各地原銀保監局網站也一同進行了頁面更新。
對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省、市派出機構統一掛牌的意義,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指出,這表明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正在有序推進,取得積極進展。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我國設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監管,有助于減少監管空白和監管交叉,落實好行為監管和功能監管。各地派出機構統一掛牌,意味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部改革進程加快,派出機構基本組建完畢。下一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應根據新變化、新需要,進一步調整內設部門設置和職責優化,不斷提高監管效能。同時,以此為契機,推動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更好地防范化解區域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
權責
據了解,此次各省市兩級金融監管局掛牌更名源于《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今年3月,金融監管領域機構改革“靴子”落地,在原銀保監會基礎上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及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也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銀保監會不再保留。
這也意味著,原銀保監會徹底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交棒”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至此,我國金融監管體系進入了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即“一行一局一會”為主導的全新時代。
此次各省市兩級金融監管局掛牌后,其職能職責也引發市場關注。7月20日,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方案》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擴充的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等相關職責也將下放至各省市金融監管局,但具體職責分工尚未明確。
資深金融政策監管專家周毅欽也表示,各省市金融監管局揭牌后,預計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督管理職責將由總局負責,而涉及到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職責包括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依然需要下放到各地派出機構進行具體落實。
在地方金融監管中,目前已有地方政府設立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承擔“有限監管”職責,《方案》提到,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統籌優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設置和力量配備。地方政府設立的金融監管機構專司監管職責,不再加掛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牌子。
對于此次改革后,作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派出機構的各省市兩級金融監管局與地方政府設立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職責分工將會如何,前述知情人士透露,后者只負責監管“7+4”類機構,即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授權省人民政府監督管理的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組織。
在周毅欽看來,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意味著對目前地方金融監管事權的弱化。金融監管部門的地方派出機構將獲得更多的監管資源配置,例如監管權限、機構配置、人員配置等。而地方政府設立的地方金融監管局未來將和金融辦徹底分離,不再裁判員和運動員一肩挑,前者專司監管職能,聚焦于“7+4”類地方金融組織,以提高監管能力和效率為己任。而金融辦分離后,則專門承擔推動“金融發展”的職責。
星圖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認為,從職責劃分上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擁有除證券業外所有金融機構監管權限,覆蓋范圍大于原銀保監會,此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派出機構統一掛牌,標志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在地方監管層面行使職責,有助于提高央地監管協調效率,更好地落實黨的二十大提出的“要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工作要求,消除潛在監管空白或薄弱環節,更好地化解潛在金融風險,助力金融高質量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