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銀保監會近日下發了《關于開展保險機構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自2023年4月3日起部署開展為期三個月的保險機構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自查整改工作。
備受業界關注的是,《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保險經紀機構,排查銷售人員在自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微信公眾號、微信視頻號、抖音視頻、快手視頻、微博帖子、小紅書筆記、今日頭條帖子等)發布10類違規或不當信息情況。
3月22日,部分銷售人員發布的營銷宣傳內容存在諸多不合規現象。如多位保險經紀人在小紅書發布的“3月份增額終身壽險排行榜”等排名,僅依據預期收益率等單項指標或完全沒有說明排名依據,屬于《通知》所提到的“片面比較保險產品價格和簡單排名的內容”。
重點自查三方面內容
關于自查工作任務,《通知》提到了三方面:一是自查各級機構建立及落實相關管理制度和管理責任情況;二是排查銷售人員在自媒體發布違規或不當信息情況;三是排查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過程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銀保監會有關規定、公序良俗、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
其中,就業界最為關注的銷售人員在自媒體發布信息,《通知》劃定十大“紅線”,包括“自行編發涉及保險產品介紹、銷售政策和營銷宣傳推介活動的信息,發布或轉載的內容未經機構統一制作” “進行不實陳述或誤導性描述、片面宣傳或夸大宣傳的內容”“發布內容中使用易與銀行理財、基金、債券等金融產品相混淆的描述”“片面比較保險產品價格和簡單排名的內容”等。
“上述十大違規行為中,‘進行不實陳述或誤導性描述、片面宣傳或夸大宣傳的內容’較為常見,也需要保險機構重點排查?!敝袊銕焻f會創始會員徐昱琛對記者表示,《通知》的下發有利于降低銷售誤導,推動行業健康發展,進一步改善行業形象。
英國精算師協會會員及泰生元精算咨詢公司創始人毛艷輝對記者表示,一方面,《通知》有利于推動行業合規、健康經營;但另一方面,部分較為資深的營銷人員若只按機構統一制作的素材宣傳保險產品,可能無法充分發揮自身專業技能,這值得探討。
此外,在徹底整改方面,《通知》要求,一是即查即糾,保險機構對自查發現的不規范宣傳行為,立即制止糾正;二是落實責任追究,對造成嚴重后果、危害消費者合法利益的,依法依規依章開展處分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三是完善制度機制,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舉一反三、建立約束制度和管理機制,加強合規培訓和定期檢查監督。前兩項工作應在6月15日前完成,后一項工作應抓緊立項推進。
部分中介機構違規營銷宣傳
“近年來,互聯網成為保險產品、保險服務商業宣傳推廣的重要渠道。但部分保險機構對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管控不力,誤導性宣傳時有發生。”《通知》提到。
部分保險機構銷售人員在宣傳時存在諸多不合規行為:一是部分營銷員將保險產品收益率與銀行理財片面對比,常見于朋友圈營銷。例如有營銷員在朋友圈稱,“有些增額壽的收益率已碾壓銀行理財”。二是一些保險中介將保險產品進行片面排名。例如,多位保險經紀人在小紅書發布的“2023年值得推薦的8款增額壽測評”等排名,排名僅依據預期收益率等指標。實際上,即使不嚴格對照《通知》,這對保險產品的排名也不科學,主要原因在于保險產品的理賠、附加服務等重要功能無法量化,排名自然不合理。
毛艷輝表示,目前一些營銷員在自媒體發布的內容往往偏離專業和事實,夸大保險功能與作用,通過“炒停售”達到促銷目的。例如,某業務員在小紅書宣傳19年繳費期的重疾險時稱,“20年繳費期開門紅期間買保險送一年保費”;還有部分營銷員借監管整頓增額終身壽險產品之機,大肆宣傳高收益及“炒停售”。
針對上述現象,業界人士建議,險企要以本次自查為契機,建立審核機制,積極落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要求。
眾托幫聯合創始人兼總經理龍格對記者表示,保險機構除了完善銷售人員管理制度,加強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培訓外,還應建立健全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日常監測機制,通過自建、外包開發或購買服務等方式構建互聯網輿情監測體系,常態化監測本機構銷售人員招募信息發布、營銷宣傳、自媒體運營等行為。
毛艷輝建議,保險機構要取消以業績為導向的考核機制。監管部門也要推動完善銷售回溯機制,建立銷售人員執業證登記終身制和終身追責制,嚴格銷售人員準入機制。
“行業在加大自查的同時,要從實質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而非停留在形式上?!毙礻盆〗ㄗh,在強化自查的大前提下,如果銷售人員專業水準較高,可適當給予一定宣傳解讀空間,與此同時若這類營銷人員違規,則加重處罰。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