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16次審議會議于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深圳市華寶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寶新能”)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這是今年過會的第87家企業。
華寶新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張桐賑、徐征。這是華泰聯合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4單IPO項目。此前,2月16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北京英諾特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17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3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菲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華寶新能是行業領先的便攜儲能品牌企業,致力于鋰電池儲能類產品及其配套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
鉅寶信泰直接持有公司43.02%的股份,為華寶新能控股股東。孫中偉直接持有公司24.53%的股份,通過鉅寶信泰、嘉美盛間接持有公司33.18%的股份;溫美嬋直接持有公司7.87%的股份,通過鉅寶信泰、嘉美盛、嘉美惠、成千億間接持有公司23.23%的股份,孫中偉、溫美嬋夫婦合計直接及間接持有公司88.81%的股份;孫中偉擔任公司董事長,溫美嬋擔任公司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對公司重大事項決策能夠產生實質性影響。綜上,孫中偉、溫美嬋夫婦為華寶新能的實際控制人。
華寶新能本次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454.17萬股,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56%。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不涉及股東公開發售股份。華寶新能擬募集6.76億元,用于便攜儲能產品擴產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品牌數據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請發行人結合行業競爭、產品結構、研發投入、銷售市場等因素說明發行人的核心競爭力及其可持續性。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