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振股份”)首發申請將上會,保薦機構是安信證券,保薦代表人是唐斌、肖江波。
天振股份是一家以新型PVC復合材料地板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為主營業務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公司的PVC地板產品主要向歐美等發達國家出口,公司境外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在99%以上。美國為公司主要出口國,報告期各期公司對美國地區收入占比均超過93%。
2018年-2020年,天振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20.57億元、17.28億元、22.43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9.50億元、18.83億元、23.33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2.84億元、3.38億元、3.72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3.23億元、2.80億元、3.55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76億元、4.15億元、5.63億元。
公司去年前三季度凈利降近5成。2021年1-9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09億元,同比增長29.77%;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38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49.43%;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55億元,同比下降41.5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62億元,上年同期為4.09億元。
公司去年全年凈利預計下降。2021年,公司預計可實現營業收入區間為31.07億元至33.07億元,同比增長38.52%至47.44%;預計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59億元至2.89億元,較上年下降22.28%至30.34%;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87億元至3.17億元,較上年下降10.51%至18.97%。
天振股份擬在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不超過3000萬股,發行后總股本不超過1.2億股,擬募集資金13.73億元,其中6.62億元用于“年產3000萬平方米新型無機材料復合地板智能化生產線項目”、4.11億元用于“年產2500萬平方米新型無機材料復合地板智能化生產線項目”、3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募投項目投產后,公司將新增5500萬平方米PVC地板產能。但公司報告期內產能利用率整體呈下滑趨勢。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基材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14.07%、87.26%、88.68%、61.66%。
天振股份2018年、2020年、2021年1-6月分別進行現金分紅4.51億元、3.25億元、3600萬元,合計分紅8.12億元。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貨幣資金余額分別為3.86億元、2.36億元、6.75億元、3.16億元。去年上半年,公司貨幣資金下降明顯。
報告期內,公司流動負債從6.33億升至9.36億元,整體呈上升趨勢。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負債總額分別為6.37億元、5.34億元、10.74億元、9.54億元,其中流動負債分別為6.33億元、5.30億元、10.70億元、9.36億元,占比分別為99.39%、99.26%、99.56%、98.09%。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流動比率分別為1.66、2.11、1.39和1.32,速動比率分別為1.47、1.70、0.96和0.73,均出現兩連降,流動比率已不足2,速動比率已不足1,償債能力較弱。
PVC地板企業擬創業板募資13.73億元用于擴產補流 實控人控股99%
天振股份是一家以新型PVC復合材料地板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為主營業務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公司的主要產品包括木塑復合地板(WPC地板)、石塑復合地板(SPC地板)、玻鎂地板(MGO地板)和塑晶地板(LVT地板)等。
公司的控股股東為方慶華,實際控制人為方慶華、朱彩琴夫婦。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方慶華直接持有公司54.30%股份,朱彩琴直接持有公司18.70%股份,兩人通過實際控制的安吉亞華間接控制公司10.00%股份;同時,公司股東朱方怡、方欣悅系實際控制人女兒,構成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兩人分別持有的公司8%股份。因此,實際控制人方慶華、朱彩琴夫婦合計控制天振股份99.00%股份表決權,能夠實際支配公司。
天振股份擬在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不超過3000萬股,發行后總股本不超過1.2億股,擬募集資金13.73億元,其中6.62億元用于“年產3000萬平方米新型無機材料復合地板智能化生產線項目”、4.11億元用于“年產2500萬平方米新型無機材料復合地板智能化生產線項目”、3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3000萬平方米新型無機材料復合地板智能化生產線項目”和“年產2500萬平方米新型無機材料復合地板智能化生產線項目”投產后,公司將新增5500萬平方米PVC地板產能。
預計去年凈利下降22.28%-30.34%
2018年-2020年,天振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20.57億元、17.28億元、22.43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9.50億元、18.83億元、23.33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2.84億元、3.38億元、3.72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3.23億元、2.80億元、3.55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76億元、4.15億元、5.63億元。
2021年1-9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09億元,同比增長29.77%;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38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49.43%;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55億元,同比下降41.5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62億元,上年同期為4.09億元。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稱,去年前三季度凈利下降是受到原材料價格上漲、海運訂艙難發貨難等不利因素的影響。2021年1-9月,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62億萬元,較去年同期下降139.59%,主要原因為:由于客戶訂單增加,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公司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而受到海運訂艙困難、發貨速度減慢等情況影響,公司存貨周轉率降低,現金回收速度下降。
2021年,公司預計可實現營業收入區間為31.07億元至33.07億元,同比增長38.52%至47.44%;預計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59億元至2.89億元,較上年下降22.28%至30.34%;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87億元至3.17億元,較上年下降10.51%至18.97%。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表示,受到原材料價格上漲、美元對人民幣匯率下降、國際海運形勢緊張等不利因素影響,公司2021年整體凈利潤水平預計有所下滑。
報告期分紅8.12億元
天振股份2018年、2020年、2021年1-6月分別進行現金分紅4.51億元、3.25億元、3600萬元,合計分紅8.12億元。
具體來看,報告期內,公司有8次利潤分配事項,均已實施完畢,具體情況如下:
經公司2018年1月5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通過,對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潤中的5000萬元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經公司2018年11月2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通過,對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潤中的4億元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經公司2020年1月15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通過,對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潤中的7000萬元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經公司2020年7月28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通過,將公司未分配利潤中的4000萬元轉增股本。
經公司2021年4月2日召開的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9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4.00元,合計派發現金紅利3600萬元。
經子公司安吉博華2018年11月1日的股東會決議通過,向公司所有股東分紅100萬元。
經子公司安吉博華2020年1月1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通過,向公司所有股東分紅2000萬元。
經子公司安吉博華2020年2月1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通過,向公司所有股東分紅2.35億元。
93%以上的主營收入來自美國
報告期內,天振股份99%以上的營收來自主營業務收入,公司的PVC地板產品主要向歐美等發達國家出口,公司境外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在99%以上。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境外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0.54億元、17.14億元、22.30億元和11.65億元,占到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的99.92%、99.43%、99.62%和99.27%,其中北美地區的主營業務收入占到各期主營業務收入的98.03%、96.11%、95.17%和95.60%。美國為公司主要出口國,報告期各期公司對美國地區收入占比均超過93%。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表示,如果未來公司國外出口地區消費者偏好發生改變,或出現新的地面裝飾材料取代了PVC地板的市場地位以及地區宏觀經濟波動導致社會總需求下降等情況的出現,這都會導致PVC地板在當地的推廣與銷售出現阻礙,從而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去年上半年產能利用率61.66%
據天振股份招股書,公司 PVC 地板產能瓶頸主要為基材生產環節,基材的產量主要由擠出機等機器設備的生產能力決定,因此相關設備的基材生產能力可以作為衡量公司產品產能的重要指標。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基材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14.07%、87.26%、88.68%、61.66%。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表示,2021年上半年,公司產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主要因為:(1)受到疫情以及蘇伊士運河擱淺事故等突發事件影響,2021年上半年國際海運形勢仍較為嚴峻,集裝箱倉位緊張導致商品無法及時裝船發貨。針對上述情況,公司優化了生產安排,以優先銷售存貨為主,適當降低了產量,減輕存貨倉儲壓力;(2)2021年上半年主要越南聚豐生產設備投入大幅增加,產能相應上升。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主要產品的產銷率分別為99.91%、96.90%、89.28%、107.70%,連降2年后去年上半年回升。
去年6月末流動負債9.36億元 流動比率、速動比率連降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總資產分別為12.32億元、14.69億元、20.40億元、19.86億元,其中流動資產分別為10.49億元、11.17億元、14.82億元、12.33億元,占比分別為85.14%、76.05%、72.68%、62.10%。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貨幣資金余額分別為3.86億元、2.36億元、6.75億元、3.16億元。去年上半年,公司貨幣資金下降明顯。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負債總額分別為6.37億元、5.34億元、10.74億元、9.54億元,其中流動負債分別為6.33億元、5.30億元、10.70億元、9.36億元,占比分別為99.39%、99.26%、99.56%、98.09%。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合并資產負債率分別為51.65%、36.36%、52.67%和48.03%。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流動比率分別為1.66、2.11、1.39和1.32,速動比率分別為1.47、1.70、0.96和0.73,均出現兩連降,流動比率已不足2,速動比率已不足1,償債能力較弱。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稱,報告期內,公司的流動比例及速動比例呈現先升后降的趨勢,2019年隨著公司規模擴大,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也隨之上升,償債能力增強,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由于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國際海運集裝箱緊缺、運力緊張,公司的發貨速度受限,存貨余額大幅上升,未能及時轉化為收入及回款,使得公司的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有所下降,但是公司仍舊具備較強的償債能力,隨著公司的庫存商品不斷發貨和消化,相關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將恢復正常水平。
營收78%以上來自前五大客戶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前五大客戶的產品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87.35%、89.61%、83.33%和78.12%,其中,來自第一大客戶SHAW的銷售收入占比分別為50.11%、55.40%、37.76%和34.35%。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在報告期內存在主要客戶的銷售收入占比較高,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如果未來,一旦發生客戶自身經營出現困難、客戶調整了未來的發展戰略方向或公司的產品和服務不再符合客戶的要求等情況,則有可能導致客戶對公司的訂單需求大幅下降,對公司未來的經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毛利率同行奪冠但兩連降
公司毛利率3年半均為同行最高,但出現兩連降。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4.01%、35.47%、30.75%和21.34%,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別為26.83%、28.37%、23.77%、14.44%,其中海象新材分別為28.72%、33.05%、29.75%、20.78%,愛麗家居分別為24.93%、23.70%、17.78%、8.09%。
據天振股份招股書,公司毛利率水平呈持續下降趨勢,2021年1-6月受PVC樹脂粉、耐磨層等主要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美元兌人民幣匯率貶值等因素影響,毛利率下降幅度較大,對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凈利潤水平及業績產生了重大影響。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稱,報告期,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高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原因主要系:①公司較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規模大,在采購、生產等方面具有規模優勢;②公司產品收入構成較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有所差異,高毛利產品收入占比較高。
主要產品整體銷售均價3連降
天振股份主營業務收入87%以上來自WPC地板和SPC地板。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這兩種地板收入合計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4.86%、93.84%、92.63%、87.72%。
公司WPC地板和SPC地板銷售價格均整體呈下滑趨勢。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WPC地板銷售均價分別為89.48元/平方米、92.96元/平方米、88.92元/平方米、85.64元/平方米,SPC地板銷售均價分別為69.42元/平方米、59.94元/平方米、58.89元/平方米、59.40元/平方米。
公司另外兩種地板LVT地板和MGO地板銷售價格整體也在下跌。
天振股份表示,2018-2020年,公司產品價格整體呈下降趨勢,主要系受美國關稅政策、市場競爭和產品型號變化等因素影響,從2020年末起公司陸續對部分產品進行提價。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天振股份主要產品整體的銷售均價分別為78.26元/平方米、71.99元/平方米、65.80元/平方米、58.44元/平方米,出現3連降。
去年6月末存貨賬面價值5.47億元
據天振股份招股書,報告期內,公司存貨余額從2018年末的1.24億元大幅增長至2021年6月末的5.73億元,存貨周轉率也從2018年的11.83下降至2021年1-6月的1.85。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17億元、2.13億元、4.53億元、5.47億元,其中庫存商品分別為3317.54萬元、4831.42萬元、2.03億元、1.70億元。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表示,2021年6月末,公司的原材料及在產品賬面價值上升較多,一方面是越南聚豐的產能和銷量逐步擴大,訂單較多,原材料采購上升,期末原材料賬面價值較2020年末又有所上升;另一方面由于2021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存在較多反復,國際海運能力持續下降,導致越南及國內的出口的集裝箱運力極為緊張,因此公司的庫存商品發貨速度較慢,公司為降低庫存商品壓力,在2021年1-6月保持了相對較低的產量,導致原材料及在產品上升較多,而庫存商品價值較2020年末有所下降。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存貨周轉率分別為11.83次、6.77次、4.67次和1.85次,行業平均值分別為5.55次、4.60次、4.32次、1.99次。
據天振股份招股書,公司2020年和2021年1-6月的存貨周轉率下降,主要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全球主要經濟體,尤其是美國的經濟及生產活動受到了較大的影響,使得全球的海運運力趨于緊張,加劇了出口集裝箱運力的不足,導致海運訂艙困難、公司的發貨速度收到影響,而客戶的訂單增加、需求較急又要求公司積極生產,導致公司庫存壓力增大,存貨周轉率進一步有所下降;報告期內,隨著公司銷售規模及產能的進一步擴大,以及越南聚豐采購周期較長的情形,公司也適度提高了備貨水平,也導致存貨周轉率下降。
2020年、2021年上半年境外員工大增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天振股份(含境內、境外子公司)在冊正式員工總數分別為1548人、1782人、3272人、3332人,其中境外子公司員工數分別為0人、173人、1733人、1775人。
天振股份在招股書中表示,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公司員工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
去年11月子公司越南1倉庫發生火災 造成損失共計3528萬元
據天振股份招股書,2021年11月14日,子公司越南聚豐N區原材料倉庫失火,本次火災對該倉庫建筑物、設備及工具以及倉庫內儲存的PVC原料、透明片、背墊、油漆、托盤及五金器件等原材料造成毀損,無人員傷亡,未產生二次災害。根據越南主管部門對本次火災的調查結論,公司本次火災系配電箱內電路短路引發的意外事件,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不屬于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根據越南當地法律法規,不會對公司或任何個人追究責任,公司不存在因本次火災而受到主管部門處罰的情況,在本次火災中亦不存在其他與生產安全領域有關的重大違法行為。
本次火災經公司及保險公司最終確認,主要涉及相關倉庫建筑物、設備工具及倉庫內原材料,造成的財產損失額共計3528.25萬元,扣除保險理賠款及廢料清理收入后,凈損失1155.58萬元。
根據BIC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的《關于2021年11月14日發生的損失索賠結算》的確認函,本次火災保險賠付總額為7,890,318.83萬越南盾,BIC已賠付3,000,000萬越南盾,折合人民幣約844.29萬元,公司子公司越南聚豐已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保險公司該筆保險賠款,剩余賠款中與存貨損失相關的部分將根據評估的實際損失金額按保險條款約定賠付,與工廠、機器設備相關的賠款將在公司實際完成維修、重置后進行賠付。
3年4起行政處罰 其中1安全事故致員工死亡
據天振股份招股書,2019年3月12日,公司白水灣分公司員工在進行發泡板切割作業過程中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死亡。安吉縣應急管理局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安)安監罰(2019)A7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公司因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對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到位、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不力等行為對事故負有一定的責任,對公司處以20萬元的行政罰款。
公司已繳納了上述罰款,并及時妥善對相關傷亡人員家屬進行了撫恤補償。同時,發行人對公司生產經營進行了隱患排查,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復工方案,加大安全生產監督力度,確保安全生產。
2021年1月8日,安吉縣應急管理局出具《證明》:確認天振股份白水灣分公司在2019年7月17日因發生一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被行政處罰,該事故性質為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不涉及天振股份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019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曙海關出具“甬曙關簡違字【2019】066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2019年12月3日,公司委托浙江中外運有限公司寧波明州分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一票貨物,報關單號310120190516367715。第三項貨物PVC潤滑劑申報的稅則號列2915709000,退稅率為13%。經查,該貨物實際應歸入稅則號列3404900000,退稅率為0%,申報與實際不符。公司出口貨物申報稅則號列不實,影響國家出口退稅管理,涉案案值為人民幣6.62萬元。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處以人民幣0.73萬元罰款。
公司報告期內注銷子公司安吉博華因一臺使用中鍋爐設備的登記證超期未檢驗,被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13日出具“(安)安監處字(2019)19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安吉博華使用超期未檢特種設備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規定,處以3萬元的行政罰款。安吉博華已繳納了上述罰款,并及時申請由湖州市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對相關鍋爐進行檢驗,并經執法人員檢查合格后對相關鍋爐進行了解封。同時,發行人對公司生產經營及相關設備進行了全面的排查,對員工進行監督教育與培訓。
2020年4月1日,公司子公司越南聚豐因工程建設施工組織不符合其所獲批的建筑許可證,被越南督察組處以4000萬越南盾(約1.19萬元人民幣)罰款。越南聚豐已于2020年4月7日繳納了罰款,并向主管部門辦理手續調整建筑許可證,相關違法行為已經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