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13次審議會議于3月18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聚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聚膠股份”)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這是今年過會的第75家企業。
聚膠股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肖崢祥、許一忠。這是國泰君安今年保薦成功的第6單IPO項目。此前,1月20日,國泰君安保薦的萬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25日,國泰君安保薦的上海國纜檢測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7日,國泰君安保薦的用友汽車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9日,國泰君安保薦的無錫市德科立光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10日,國泰君安保薦的大連優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聚膠股份是一家以研發生產吸收性衛生用品專用熱熔膠(簡稱“衛材熱熔膠”)為業務核心的專業供應商,專注于衛材熱熔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主要用于衛生巾、紙尿褲等吸收性衛生用品面層、吸收層、底層等各組成材料的粘合,具有無毒、無味、不含溶劑的環保特點。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陳曙光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直接持有聚膠股份11.21%的股份,并通過聚膠資管間接持有聚膠股份7.78%的股份;劉青生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直接持有聚膠股份10.58%的股份,并通過聚膠資管間接持有聚膠股份9.36%的股份;范培軍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技術總監,直接持有聚膠股份8.83%的股份,三人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聚膠股份47.77%的股份,合計控制聚膠股份52.21%的表決權股份。
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由陳曙光、劉青生、范培軍三人共同負責,其他持股比例較大的股東富豐泓錦、鄭朝陽僅作為財務投資者,未向公司委派董事,亦未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未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此外,為保持公司治理結構和股權結構的穩定,加強對公司的實際支配權,陳曙光、劉青生、范培軍已于2021年1月29日簽訂《一致行動協議》,一致同意在聚膠股份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的表決中均應采取一致行動,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以陳曙光的意見為準,該協議在各方作為公司直接或間接股東及/或公司董事期間持續有效。因此,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陳曙光、劉青生、范培軍三人。
聚膠股份本次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000萬股,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不涉及股東公開發售股份。聚膠股份擬募集資金4.81億元,分別用于年產12萬噸衛生用品高分子新材料制造及研發總部項目、衛材熱熔膠產品波蘭生產基地建設項目、補充營運資金項目。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各期發行人主要產品銷售單價逐年下降,2021年發行人業績存在較大幅度下滑。請發行人:(1)結合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對比情況,說明自身競爭優劣勢;(2)結合2022年以來原油價格持續上漲因素,說明主要原材料價格變動情況及對未來盈利能力的影響,是否存在業績持續下滑的風險;(3)說明2022年與主要海外客戶重新協商確定的價格是否可以抵御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的風險。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說明與主要海外分銷商Ekostar的具體合作情況、2022年以來合作模式變動的原因。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3.發行人設立時的部分股東及部分現任董事進入發行人之前曾在波士膠任職。請發行人說明上述人員是否存在違反其與原單位約定及相關承諾的情形,以及發行人是否存在潛在風險及應對措施。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