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因未按批復要求開展分紅險試點工作,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人保健康”)收到銀保監(jiān)會4號監(jiān)管函。監(jiān)管函顯示,該公司自接到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根據決定書,2011年7月,中國人保健康向原保監(jiān)會申請“試點開辦可與健康險產品進行組合銷售的分紅型壽險產品”。2011年8月,原保監(jiān)會印發(fā)《關于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分紅型保險產品試點的批復》(保監(jiān)壽險〔2011〕1372號,下稱“試點批復”),原則同意中國人保健康“開展與健康保險產品組合銷售的分紅型兩全保險產品試點工作”。中國人保健康試點銷售的產品包括“康利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及與之組合銷售的“附加康利人生護理保險”、“福滿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及與之組合銷售的“附加福滿人生護理保險”四款產品。
經調查,根據中國人保健康“福滿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投保規(guī)則,2018年7月1日起,在個單簡易平臺出單時,該產品不能與其他險種組合銷售;在銀保通渠道出單時,未明確要求與其他產品組合銷售。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中國人保健康單獨銷售“福滿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保費收入合計4.58億元。根據中國人保健康提供的“康利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投保規(guī)則,“康利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可以單獨投保,也可與“附加康利人生護理保險”同時投保,2018年至2020年6月,中國人保健康銷售“康利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保費收入合計82億元,其中:客戶同時購買分紅險及健康險的保費收入合計20.8億元,客戶單獨購買分紅險保費收入合計61.2億元。銀保監(jiān)會表示,上述問題違反了“試點批復”要求。
對此,中國人保健康向銀保監(jiān)會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認為,一是對于“康利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公司嚴格按照批復要求進行“組合銷售”,但沒有要求客戶必須選擇主附險組合購買,原因是:一方面根據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保險合同應當自愿訂立,消費者有自主選擇保險產品的權利;另一方面根據相關規(guī)定,主險是可以單獨投保的保險產品,客戶單獨購買“康利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的保費收入不應認定為違規(guī)。二是公司面臨兩難選擇,如果不進行組合銷售就違反了批復文件要求,但如果公司進行組合銷售要求客戶同時購買主附險,就因捆綁銷售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三是停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六個月將對公司互聯網業(yè)務形成較大沖擊。基于以上理由,請求從輕或減輕對公司采取的監(jiān)管措施。
銀保監(jiān)會對中國人保健康的申辯意見作出復核指出:一是中國人保健康單獨銷售或允許客戶單獨購買分紅型保險的行為屬于未按批復要求開展分紅險試點工作;二是中國人保健康如果對批復內容有疑問應當及時向銀保監(jiān)會書面請示報告,在未得到明確書面答復情況下,不得違背批復要求開展經營。綜上所述,中國人保健康的申辯意見沒有依法從輕或減輕情形,銀保監(jiān)會認定中國人保健康有關違法事實,并依法采取行政監(jiān)管措施,對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銀保監(jiān)會責令中國人保健康自接到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禁止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與此同時,責令中國人保健康自接到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立即開展相關渠道業(yè)務清理整頓工作,強化銷售行為和銷售渠道管控,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自接到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報送自查整改報告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